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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20220224-关于减少网贷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社会消费环境的建议

曝光: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20220224-关于减少网贷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社会消费环境的建议

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市民现在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消费付款(如加油,停车等),支付消费成功之前后都会出现一些网贷宣传广告进入大家的视野。它们通过一些优惠小政策吸引消费者注册会员,比如注册会员就赠送优惠券、降低贷款门槛等,诱导大众过度、超前消费,有些消费者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很多人因为贷了还不起,后续就可能产生家庭矛盾、偷摸拐骗、自杀等情况。并且大多数网贷平台存在不文明的催收手段,比如关系催收,通过骚扰家庭人员,工作单位人员来进行催收,造成非常大的不良影响。

建议:加强网络贷款宣传广告的审核,减少网贷广告对消费者骚扰,建立不良网贷企业黑名单,禁止网贷平台进行不文明的催收行为。

提出人:潘结俭

答复:

潘结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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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减少网贷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社会消费环境的建议》(案号:)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东莞银保监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责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协同作战,始终强化对网络宣传广告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公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风险,极力维护东莞地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严格审批执法,压实企业责任

(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依法核准登记,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涉及“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内容的依法从事金融业务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核准登记,同时严把金融相关业务机构的准入关,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无照经营;针对虚假宣传问题,对为诱导贷款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引证宣传,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存在各种混淆视听,鼓励超前消费概念和理论术语的宣传行为加强监管,营造“强监管”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施方案》,把金融(投资理财)广告列入2022年重点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内容之一,厘清法律责任,金融(投资理财)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诚信,与经营主体所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等材料载明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同时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要求,明示相关风险及责任承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并显著标示诸如“投资有风险”“广告”等警示字样。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作为监管执法的突破口。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金融(投资理财)广告案件1宗,罚没0.6万元。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从事金融业务与金融相关业务机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将经营主体自律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网络借贷行业,印发公布《东莞市金融(投资理财)广告合规指引》,通过“东莞市场监管”公众号、官网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及提示指引,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召集广告协会、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议,强调设计、制作、代理或发布虚假违法金融(投资理财)广告的法律责任,提升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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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非法催收,严打违法犯罪

(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年来,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力度对金融放贷领域的黑恶犯罪开展打击治理,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先后打掉了91个“套路贷”团伙,其中网络“套路贷”团伙20个,以上团伙均存在暴力催收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结束后全市“套路贷”现行犯罪、涉暴力催收警情显著减少,有效挤压了我市金融放贷领域的涉恶犯罪生存空间。2021年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斗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持续对五大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整治,金融放贷领域作为五大行业领域整治的重心,市公安局重点开展线索排查打击,针对每日涉及暴力催收的警情,安排人员进行研判工商非法金融广告,从中发现团伙线索,在高压打击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和东莞银保监分局等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主动发现排查违法犯罪线索,2021年全年共打掉3个“套路贷”团伙,其中网络“套路贷”团伙1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强力整治网贷机构。我市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化解”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做好辖区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在压降存量、化解风险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2016年8月,我市经过首次大规模排查发现辖内涉及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共112家,其中网贷机构43家,在严控机构数量和规模的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和督促各项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9月,上述43家P2P网贷机构中有10家机构被纳入整治验收范围。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压实清退机构主体责任及属地责任,适时对清退机构开展约谈,针对我市重点风险机构,市金融工作局与市公安局、东莞银保监分局及属地镇街沟通研判,督促做好存量风险处置及良性退出工作,完成上级在降机构数量、借贷余额、借贷人数持续“三降“的要求,网贷增量风险得到根本遏制;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完成清退工作,持续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有关机关依法做好相应工作,防范风险向辖内银行和保险机构蔓延;针对重点风险机构适时研判分析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化解P2P网贷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截至2021年12月末,被纳入整治验收的10家网贷机构,7家已完成清退、3家被刑事立案,我市已完成出清目标。截至目前,我市维稳情况整体平稳。

(三)建立健全网贷风险长效监管机制。我市各责任部门积极参与网贷风险的舆情导控、维稳与信访等工作,持续压实网贷平台、股东、高管的主体责任,督促网贷平台严格执行退出方案,同时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协助有关机关依法做好被立案机构关联企业银行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等工作,多渠道缓解投资者焦虑,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电,及时回应投资人诉求,做好投资人情绪安抚引导,减少信访维稳风险。

三、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净化环境

(一)重视青少年教育保护。针对打击工作中发现的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容易陷入网络贷款圈套、与家人被长期滋扰催收债务、甚至导致抑郁和轻生等问题,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已向教育部门、相关高等院校制发了《公安提示函》,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坚持以打开路的同时,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特别是涉及青少年被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新型黑恶势力侵害方面,注重打击治理与宣传防范相结合,目前已在“全民反诈”宣传工作中加入网贷等信息网络犯罪防治内容,并利用校园公开课、校园海报、公安局公众号等易被青少年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扩大社会影响力,宣传正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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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1.举办新颖活动开展宣传教育。近年来,针对“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违规校园贷”“套路贷”“防范各类金融诈骗”“防范虚假网络借贷”“金融消费安全知识普及”等涉及网贷宣传广告内容,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共青团东莞市委,人民银行东莞中支、东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短视频、微海报大赛,通过轻松易懂的短视频、微海报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各类金融安全消费知识,以新颖的模式吸引市民群众关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帮助群众识别金融骗局、识破金融消费陷阱,增长金融知识,远离不良网贷,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2.深入基层创新开展宣传教育。近年来,市金融工作局与社工组织合作开展“财富保卫战”活动,发挥社工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重点服务对象为市内中老年人、学生、家庭主妇、外来务工人员等容易被非法集资等风险侵害、承受能力较弱群体,将金融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举办讲座、开展互动小游戏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讲解非法金融活动的特点、危害,引导群众梳理正确的投资意识,认清不良网贷的危害,提升金融风险辨别能力。截至目前,已举办活动共计56场,基本覆盖我市32个园区、镇(街道)。

3.通过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近年来,市金融工作局与南方报业集团共建了南方+“东莞金融”频道,策划了“金融小剧场”“金融风险提示官”等栏目,通过真人演绎情景剧的形式科普金融风险防范小知识,并通过南方+客户端等主流媒体传播,平均每篇流量超10万,市金融工作局官微、市公安局官微、市委政法委官微转发,同时在地铁、巴士、学校、市镇市民服务中心等线下场景播放,实现多渠道、矩阵式传播。同时在市金融工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防非课堂”栏目,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

(三)增强银行保险业防范意识。近年来,东莞银保监分局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月活动,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总结此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工商非法金融广告,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创新方法,落实责任,在采取现有宣传手段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和受众群体,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加强对公众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一方面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宣传合力。东莞银保监分局联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向全市电信用户发送有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内容的短信,共发送短信约250万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识;同时积极组建微信群,对东莞市银行业协会、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指导,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履行好行业自律、维权、协调等职能,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会员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紧贴活动主题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强化督导,提升质效。东莞银保监分局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总结工作亮点及活动经验,通过微信工作群报送活动图文资料等信息,反馈其筹备及活动开展情况,分享宣传活动工作动态和活动成果。对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线上指导,有效推动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督促各机构在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加强内部沟通交流,积累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利用物理网点多、覆面辐射广、专业性强等行业优势,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动,扩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普及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

四、下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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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责任部门将认真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按照职能职责,规范网贷宣传广告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和风险防范并举,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互联网金融广告。结合东莞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部署,突出广告导向监管,紧盯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广告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加强我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广告协同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广告协同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全力维护东莞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广告导向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监管。特别是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协力加强对非法集资及各类非法金融广告的监测和整治,完善金融机构的营销宣传政策方向、行为规范和监管原则,市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会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用于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主动适应线上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趋势,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展广告监测等预警,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第一,围绕重大节假日、“双十一”购物热点等时段,强化对重点网络平台的广告专项监测,加强移动端互联网广告治理,坚决遏制移动端、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第二,加强ICP备案、域名和IP等互联网基础管理,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处置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网站、APP。第三,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核查有关证明文件和广告内容,及时制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是推进广告道德建设。充分把握广告业文化产业属性,在广告行业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告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一,鼓励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告从业人员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强化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第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广告行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为人民群众和广大经营者打造更多品味高、品质良的广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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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压实广告市场主体责任。依法压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第一,加强媒体管理,督促新闻媒体进一步健全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履行法定广告审核义务。第二,督促指导广播电视输出机构、试听节目网站等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第三,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平台内广告审核,及时清理网上违法违规信息。第四,督促从事金融业务或与金融业务相关的机构依法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持续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基金销售平台、网络消费金融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六是强化广告协同监管。认真落实《东莞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通报,监管执法联动、联合监督检查和工作会商研究等机制。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联合调研,提升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决打击虚假广告犯罪。依法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根据广东省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以及修订完善的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工商非法金融广告,市金融工作局持续加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管理、事中事后监管、风险处置等工作。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网络化、规模化运营特点,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通过地方金融立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将地方金融监管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地方政府及其金融管理部门改善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依法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业务活动,同时有效防范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倒逼各类未持牌违规从事金融业务机构退出市场,有效降低涉众金融风险隐患,构建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和金融生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广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针对新形势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市公安部门持续对非法放贷及相关犯罪开展严厉打击工作,就容易诱导参与网络借贷的相关产业、容易产生网贷纠纷的中介等业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同时,提倡以预防为主,强化金融信贷知识的普及,提高群众特别是年轻人的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在组织反诈骗宣讲的基础上,制作反网贷的相关PPT课件,促使群众了解网贷的套路和危害,以案例的方式警醒大家不要陷入“校园贷”“套路贷”“美容贷”“培训贷”等非法贷款的圈套。二是市金融监管部门继续积极创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方式,灵活运用多种媒体和通讯工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进市民群众金融风险教育,提高不良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做好源头防控,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整治力度,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网贷环境改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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