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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布:邯郸市举行创城总结大会 这些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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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工人剧院召开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暨深入推进大会,全面总结创城工作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保持干劲、接续奋斗,在新的起点上开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篇章,为新时代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大会会场

市委书记高宏志出席并讲话。市长王立彤传达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高宏志、王立彤共同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奖牌揭牌。市四大班子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师振军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丁伟宣读了市文明委关于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前,市领导还专程会见了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刘贵芳等受表彰代表并在会上进行了颁奖。

市委书记高宏志、市长王立彤为邯郸全国文明城市揭牌

高宏志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11月17日,对于邯郸来讲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是邯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邯郸人民以自己的辛勤耕耘和汗水,赢得了一块沉甸甸的大奖牌——全国文明城市。这是一项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创建难度最高的荣誉,是一张最具含金量的国家级“城市名片”,承载了1000多万邯郸人民万众一心、锲而不舍的追求和夙愿,也倾注了邯郸人民群策群力、共创共建的汗水和心血,这既是邯郸这座城市的荣光王永存 金融办,更是全体邯郸人民的荣光。

市领导高宏志、王立彤等向获奖代表颁奖

市领导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代表颁奖

市领导为我市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颁奖

高宏志指出,回顾邯郸的创建历程,从1999年首次提出创建目标,到2009年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优秀市,获得提名资格,再到今年成功摘取桂冠,邯郸人民为之付出了18年的艰辛努力。回顾这次的创建成效,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邯郸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的邯郸已今非昔比,如今的城市已是处处生辉,实现了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文明素质、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容貌整治、便民利民、窗口服务、治理水平、城区干部工作状态等方面的大提升。回顾这次创城的经验,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城思想,得益于充分焕发了各级干部的激情和干劲,得益于我们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了一批城市管理顽疾,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高宏志代表市四大班子,向与会同志,并通过大家向奋战在创城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向支持参与创城的全市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市领导为我市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颁奖

高宏志强调,创城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拿到文明城市的牌子不是创建的休止符,而是全新的起始点。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如火如荼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王永存 金融办,着眼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立足全面创建、全程创建、全域创建,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更大的气魄推动文明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市领导为我市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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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志强调,要持续用力巩固和提升创城成果,搞好顶层设计,提高创建层次,制定出台常态化建设方案,明确新一**创建任务,切实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落实、有考核。要全力以赴打好主城区周边环境治理攻坚战,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加强货运车辆管控,加强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做好秋冬季绿化工作,尽快取得扎实成效。要集中力量解决好城市建设和管理难题,彻底根治各类违规广告,持续规范集贸市场,集中整治交通秩序,切实搞好老旧小区管理,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要全面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选优配强支部书记,落实社区各项经费,联合力量服务群众,着力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新局面。

市领导与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合影

师振军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意见。复兴区、市城管局、丛台区中华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来自邯山区的社区干部代表、市公安局民警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畅谈了参与文明创建的心得体会。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常委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市直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区直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创建工作突出贡献个人;历届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负责同志;部分创建责任单位干部职工代表、群众代表,市创城办工作人员、新闻记者等参加了会议。

关于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王永存 金融办,市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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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各级各单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戮力同心、共同奋斗,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我市以优异成绩荣摘“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出色完成了全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凝聚着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心血汗水,是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新的里程碑。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拼搏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12个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80个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马强等73名同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刁军伟等344名同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谱写新时代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文明委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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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名单(12个)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直工委、市委农工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开发区。

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80个)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旅发委、市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邯郸日报社、邯郸广播电视台、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公共秩序管理支队、市建管办、市园林局、市城管支队、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邯郸火车站站前管委会、丛台区委宣传部、丛台区文明办、丛台区城管局、丛台区房管局、丛台公安分局、丛台区区直机关工委、丛台区农工委、丛台区教育体育局、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丛台区黄粱梦镇、丛台区三陵乡、丛台区柳林桥街道、丛台区联西街道、丛台区人民路街道、丛台区中华街道、复兴区文明办、复兴区市容环卫局、复兴区市场监管局、复兴区住建(交通)局、复兴区文教体局、复兴公安分局、复兴区农林局、复兴区区直工委、复兴区康庄乡、复兴区化林街道、复兴区百家街道、复兴区庞村街道、复兴区铁路大院街道、复兴区石化街道酒务楼社区、复兴区胜利桥街道三丰园社区、邯山区委办公室、邯山区政府办公室、邯山区文明办、邯山区市容环卫局、邯山区教育局、邯山区市场监管局、邯山公安分局、邯山区卫计局、邯山区人社局、邯山区财政局、邯山区文广新局、邯山区兴华路街道办事处、邯山区渚河路街道办事处、邯山区陵园路街道办事处、邯山区渚河路街道办事处隆润社区、邯郸经济开发区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璧镇人民政府。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个人名单(73个)(按姓氏笔划排名)

马强(市政府办公厅)、王海、王磊、王文太、王庆杰、王志海、王建军、王晓邯、王海印、王海金、申献宏(女)、史岩(女)、史玉锁、付建光、冯冀英(女)、邢中华、吕永刚、任伟、刘书新、刘学兵、刘秦徽、闫伟、闫社国、安玉荣(女)、孙丽华(女)、李浩、李雪、李世新、李永峰、李昊鹏、李学录、李胜昔、杨涛、吴金鹏、吴治超、宋欣、张涛、张鹏、张子强、张中民、张玉英(女)、张合现、张志刚、张保民、张新民、张燕燕(女)、陈杰、陈晓芳(女)、周红星、房仲实、赵红生、赵改莲(女)、赵明慧、赵恒伟、胡少敏(女)、姜伟(女)、宫付国、耿朝华、栗巍(女)、徐彦彬、高琳(女)、郭永其、唐伟强、崔鹏、崔晓杰(女)、崔朝阳、脱军武、程浩、程紫君(女)、谢海栓、詹金东、窦金潮、魏国庆。

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44个)(按姓氏笔划排名)

刁军伟(女)、于克成、弓彩玲(女)、马洁、马焱、马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少彬、马江明、马丽梅(女)、马利敏(女)、马社芳、马登斌、王宁(女)、王刚、王宇、王俊(女)、王勇、王婷(女)、王磊(女)、王玉刚、王永平、王永存、王永昌、王存权、王如安、王志坚、王丽芳(女)、王丽辉(女)、王连军、王肖龙、王秀英(女)、王国庆、王金刚、王金伟、王建平、王建红、王玲玲(女)、王宪东、王振国、王峰林、王爱国、王爱彬(女)、王海彬、王跃彬、王新昌、王煜东、王潇飞、王德胜、仇松梅(女)、尹苗(女)、尹欢宇、孔星(女)、孔巧芳(女)、孔庆义、孔祥和、孔德峰、石冉(女)、石庆军、卢建军、申健、申皓(女)、田斌、田绍辉、史振忠、付彬、白云飞、包洪法、冯冲、冯玮、冯书国、冯玉东、冯宏斌、邢涛(女)、邢炜华、邢彦祥、巩少廷、成晓东、毕伟、吕志峰、朱珂、朱卫生、朱丽霞(女)、任丛彬、任冰静(女)、任军梅(女)、任忠民、向丽敏(女)、刘飞、刘勇、刘涛、刘辉、刘震(女)、刘霜(女)、刘毅、刘一蒙(女)、刘天云、刘风瑞、刘书坤、刘东霞(女)、刘印法、刘永杰、刘永峰、刘军庭、刘军堂、刘红涛、刘志红(女)、刘海涛、刘婷婷(女)、闫雪(女)、闫现通、江咏鸣、许秀萍(女)、孙静(女)、孙付林、孙志刚、杜红卫、杜红霞(女)、杜建基、李军、李星、李萌(女)、李森、李辉、李斓(女)、李三才、李丹霄、李玉忠、李立峰、李永卫、李永生、李永重、李亚敏(女)、李刚峰、李延龙、李军晖、李志文、李连喜、李劲松、李茂富、李国兵、李明霞(女)、李泽栋、李怡薇(女)、李诗伦、李政腾、李保花(女)、李彦杰、李洪波、李宪生、李艳红(女)、李振刚、李晓伟(女)、李晓春、李晓辉(女)、李海印、李梅峰、李献忠、李雷刚、李路民、李新华(女)、杨斌、杨士宗、杨兆斌、杨关良、杨建娜(女)、杨洪发、肖燕(女)、吴铭、吴童、吴菲菲(女)、吴瑞东、邱永泉、何庆丰、何利英(女)、宋欢、宋杰、宋会娱(女)、初志红(女)、张羽、张杰、张俭、张剑、张雷、张鑫、张长发、张文峰、张玉兰(女)、张立泰、张汉林、张永锋、张延刚、张延珍(女)、张庆磊、张江森、张红燕(女)、张丽娟(女)、张兵芳(女)、张明华、张学雷、张建强、张贵民、张彦庆、张洪涛、张宪印、张宪军、张振东、张振雪(女)、张振锋、张海平、张海臣、张海洲、张继彬、张淑晓(女)、张朝辉、张志勇、张静静(女)、张德志、陈龙、陈玉金、陈绍萍(女)、陈海洋、武钢、武一兵、武元超、武刚科、武素英(女)、苗新华、范杰、范立环(女)、范志斌、尚文超、呼现锁、罗雷、罗建功、岳志河、岳海刚、周学文、郑艺(女)、郑显丽(女)、孟宪敏(女)、赵玲(女)、赵琰(女)、赵辉、赵玉红(女)、赵玉芬(女)、赵亚东、赵华军、赵华兵、赵如武、赵宏超(女)、赵春生、赵俊杰、赵艳华(女)、郝文亮、郝兰坡、郝晓丰、郝海鹰、荆晶、胡洪、胡子良、胡文平、胡世华、胡仙松、胡惊涛、段强、段美玲(女)、段素辉(女)、段海娟(女)、侯芳华(女)、姜智辉、姚珉、袁移山、耿锴(女)、聂强、聂章永、栗帅、贾笑聪(女)、原波、柴军、党发元、殷建英(女)、高洋、高峰、高春华、郭芳(女)、郭杰、郭明(女)、郭玲(女)、郭鑫、郭一冰、郭子荣、郭永恒、郭全军、郭秋霞(女)、郭素梅(女)、郭爱军、陶建士、黄妍(女)、黄丽红(女)、黄雪强、曹宇阳、戚伟波、常建波、常新山、崔笑松、康欣、康展、葛艳红(女)、董浩、董丽静(女)、董明福、董爱强、韩军坡、韩军露(女)、韩利光、韩艳萍(女)、韩海波、韩海涛、程杨(女)、程亮、温丁君、谢俊东、谢晓辉(女)、靳晓丽(女)、蒿静飞、路遥(女)、路文彬、赫俊霞(女)、慕立坛、裴园园(女)、管莉(女)、管焱(女)、薛文杰、薛丽萍(女)、薛国常、薛海军、霍林涛、霍增芳(女)、冀黎丽(女)、戴宜超、魏国锋、魏金朝、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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