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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债权转让“隐秘的角落”:网贷风险悄然转向普通投资人

解决方案:债权转让“隐秘的角落”:网贷风险悄然转向普通投资人

本报记者 蒋牧云 张荣旺 上海 北京报道

助贷机构正在扮演新角色,在成功撮合贷款后,助贷机构还可以帮放贷机构将借款人的债权进行多次的转移,最后债权又以投资品的方式流向了普通投资者。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追偿权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021辽1223民初275号)显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的借贷撮合服务商——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信”)所撮合的用户债权正在被一家普通企业追偿。

与此同时,中腾信的另一合作方麻袋财富(运营方: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正在持续向企业以及个人投资者提供债权转让产品,投资标的正是中腾信撮合的借款债权。那么,这一产品的标的是否上述企业受让的债权?

麻袋财富相关人员并未对上述问题给予《中国经营报》记者明确回复,只表示案例中的债权涉及到另一助贷平台小花钱包,对此并不清楚正发金融网贷,建议记者向客服询问。其能够明确的是,目前平台正在转让的债权来自于此前的网贷存量业务。随后记者分别向麻袋财富以及小花钱包的客服询问,前者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后者则仅有线上人工服务正发金融网贷,记者的询问始终显示处于排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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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流向普通投资者

根据判决书,借款人通过小花钱包(运营方:晓花(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当日,借款人将与深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融”)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深国融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在此案例中,借款人逾期并形成违约贷款。2020年7月4日,深国融代为清偿了本息1.02万元。半个月后,深国融出具《债权转让确认书》,将债权转让至中腾信。而中腾信又将债权转让至某科技公司,该科技公司再通过起诉向债务人追债。

这并非个例。记者根据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正发金融网贷,有多家企业对中腾信、小花钱包的债权发起追偿。包括上述的某科技公司在内,这部分企业并不具备不良资产处置牌照,仅在经营范围中标注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那么,这些企业是通过什么渠道接触到中腾信,并受让了债权?

更值得注意的是,麻袋财富与下文将提到的小花钱包均为中信产业基金旗下,与中腾信属于兄弟公司,三者各司其职,却又互相关联。中腾信通过获客、风控、催收等方面,向另外两个平台赋能。其中,小花钱包为助贷平台,麻袋财富早前为网贷平台,目前已经不再推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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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麻袋财富官网上看到,平台仍有2款投资产品 “优定存”“优选投”,投资标的包含“小钱袋”“腾信宝”等网贷存量业务。其中,标注了历史年化收益率5.2%的“优选投”锁定期限为35天。记者根据投资记录统计,5月25日一天中共有53.3万元流入该产品。“优定存”则有35天期限至365天期共4类产品,投资人的投资热情更甚,其中35天期的产品仅5月26日14点至24点大约半天的时间内,就有194.66万元流入。

鉴于麻袋财富同时拥有个人、企业用户,上述追偿案例中的企业投资人是否就是通过“优定存”或“优选投”受让了债权?对此,麻袋财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优定存”“优选投”产品中包括了此前网贷的存量业务。平台通过将投资方与债权进行配对,最终实现债权转让。此业务一方面有助于平稳压降网贷规模,另一方面也满足存量用户的流动性需求。

不过,若投资标的中仅包含此前网贷的存量业务,那么上述追偿案例中来自小花钱包的债权受让又如何解释?对此,上述相关人员建议记者拨打客服电话询问。麻袋财富的客服向记者表示小花钱包的情况其并不清楚,而小花钱包的客服热钱始终无法接通,记者向在线客服发起咨询后,页面也一直显示在排队状态。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也有其他助贷平台将借款人的债权转让至保理公司后,又将个人消费贷的债权包装成私募产品,向个人投资者出售。助贷公司究竟为何采取这一模式?又能带来哪些好处?有业内人士表示,应收账款的转让可以类比资产证券化,目的是为了合法融资,在这一过程中,应收账款或者说金融资产的风险则被转化至投资人。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则向记者表示,选择这一模式更多可能是为了解决放贷资质以及放贷的地域性问题。尤其在近期监管整治后,小贷等机构不得面向全国放贷。在上述模式中,首先通过银行解决放贷资质的问题。

不过,银行的不良资产必须通过AMC出表。陈文推测,这是引进了融资担保或保理公司最重要的原因,即融担或保理公司合理地受让债权后,包装为诸如金交所产品等,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可以让普通投资者进行购买。

陈文进一步表示,在整个模式的最后一环,向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募资的过程中,若通过私募形式则拥有一定的准入门槛;若通过线上销售,则对投资人不进行准入设定或筛选,就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收益率不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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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述的追偿案例中。债权通过层层转让,来到了普通投资人的手中。从投资人的角度考虑,这笔债权的风险几何?债权在转让给投资人之前是否已经进行过催收呢?记者通过另一份近期公布的文书(2021浙0211刑初50号)了解到,中腾信确实做了贷后催收的工作,并且其将贷后管理外包,外包人员催收过程中存在不合规的情况,相关人员也因此被判刑。

详细看文书中的情况,有多位外包的催收人员在催收中腾信所撮合的贷款过程中,对借款人的单位进行电话轰炸,并多次拨打举报热线、市政府热线,对借款人进行恶意举报,严重影响到借款人、借款人所在单位,以及借款人所在乡政府的正常办公。最终,多位催收人员被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13个月不等。

关于贷后管理的情况,上述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债权的催收将会由中腾信进行,对于出现不合规的外包机构将会停止合作。比起传统催收,目前更多是通过法催进行的。

一般而言,债权受让的价格不会高于债权自身的金额,特别是债权在几次转让后,受让价格通常会逐渐下滑。同时可以想象的是,普通投资人的贷后管理能力一般都弱于金融机构或金融科技平台。在追偿案例中也可以看到,投资人最终选择了法催手段。而助贷机构方面,即使已经进行过催收,最终依旧将债权出售,是否由于自身的催收效果不佳?目前信贷业内的催收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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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个人负债金融法务专家刘亚伟表示,事实上,目前信贷行业中选择外包催收的主体更多。对于机构而言,由于外包是按照收回资金的规模付款,无需额外人力、场地成本。另外也规避了自己的风险。

为何部分类似中腾信这样的助贷机构会选择主要通过法催来进行贷后管理?向日葵信用咨询联合创始人章程告诉记者,法催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由于大部分逾期的债务人并非没有还款意愿,而是缺乏还款能力,所以法催即使解决了还款意愿问题,也不能解决还款能力问题,并且,法催工作还需要额外投入诉讼成本。

中国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委会专家安光勇则向记者表示,法催对于还款意愿低、品质拙劣的群体几乎不起作用。机构存在的另一个选择就是放弃催收,通过这一方式来规避被催收人的极端行为,也让催收人员集中精力在更有可能收回资金的群体,变相为企业带来收益。

那么,上述债转产品是否可以理解为,助贷方和催收方的中腾信放弃了这部分债权的贷后管理,将债权转让后,不仅可以收回资金,同时也将资产风险转移?对此记者未收到正面回应。

记者还注意到,优选投、优定存标识了历史年化收益率。其中优定存35天产品5.5%历史年化收益率、95天产品6.5%历史年化收益率、185天产品7.5%历史年化收益率、365天产品8.5%历史年化收益率。优选投则根据35至365天不同期限标有5.2%至8.2%的历史年化收益率。然而,基于上述种种因素,以及宏观背景的影响,该收益率是否还有参考价值?

对此,麻袋财富的相关人员表示,基于存量业务需平稳过渡的角度考虑,上述收益率不具备参考价值,主要是为了缓解流动性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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